《福建省建筑工程的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1日正式出臺,全省建筑安全事故分為特大、重大、較大和一般事故四個等級,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向施工單位負責人報告,施工單位必須在事故發生1小時內向縣以上建設主管部門匯報,并做好相關的救援工作。建設主管部門逐級上報事故的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
根據應急預案的界定,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 ,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1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