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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兩部委近日出臺《綠色建筑行動方案》 |
(時間:2013-3-1 10:02:21) |
2013年1月15日,國家發改委、住建部兩部委聯合出臺《綠色建筑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在提出未來綠色建筑行動的目標和工作重點的同時,對供暖改革提出了要求,包括對北方采暖區既有居住建筑進行供熱計量與節能改造,推動可再生能源的建筑應用等,也預示了未來供暖發展方向。 北方采暖區既有建筑的節能改造是《方案》提出的重點工作之一,要求開展城鎮供熱系統改造,以提高熱源效率和管網保溫性能,優化系統調節能力,改善管網熱平衡。加快實施“節能暖房”工程,以圍護結構、供熱計量、管網熱平衡改造為重點對既有居住建筑進行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具體措施包括,撤并低能效、高污染的供熱燃煤小鍋爐,因地制宜地推廣熱電聯產、高效鍋爐、工業廢熱利用等供熱技術;推廣“吸收式熱泵”和“吸收式換熱”技術,提高集中供熱管網的輸送能力等。 《方案》還對此項工作提出具體目標,要求“十二五”期間,完成此項工作的建筑要達到4億平方米以上。到2020年末,基本完成北方采暖地區有改造價值的城鎮居住建筑節能改造。 為保障各項措施的落實到位,方案還特別強調要深化城鎮供熱體制改革,要求嚴格執行兩部制熱價,新建建筑、完成供熱計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全部實行按熱量計量收費,推行采暖補貼“暗補”變“明補”,并實施熱價與煤價、氣價聯動制度,對低收入居民家庭提供供熱補貼。另外,還提出要加快供熱企業改革,推進供熱企業市場化經營,培育和規范供熱市場,理順熱源、管網、用戶的利益關系。 在目前節能減排的大環境下,建筑領域應改變以往的思路,《方案》更加突出了“綠色、科學、合理”這些關鍵詞。《方案》中提到的保障措施更加細化,政策激勵、供熱體制改革都有了明確的說明。收費、補貼標準也有了明確的改革方向,朝著更加科學、合理的方向改進。但各地情況不同,關鍵還是要看如何落實,政府以及房產開發商、建材企業等應該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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