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舉行的全國政協十二屆常委會第二次會議上,土壤污染防治成為焦點話題。為推進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研究土壤污染防治對策措施,今年5月份,全國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對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進行專題調研。我國土壤環境狀況不容樂觀,部分地區土壤污染嚴重,耕地土壤環境質量堪憂。目前我國受污染的耕地約有1.5億畝,占總耕地面積的8.3%(6月19日《瀟湘晨報》)。 不久前,媒體系統披露了湖南土地遭受重金屬污染,出產的大米普遍鎘超標,問題大米源源不斷流入廣東餐桌,以及我國糧食購銷、流通領域存在體制漏洞。食品安全告急,“鎘米”事件暴露了我國土壤污染的嚴峻現實,更敲響了我國治理土壤污染的警鐘。 然而,土壤污染并非新問題,早在2006年我國就開始了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與防治專項調查工作,但治理工作一直未見成效,土壤污染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勢。近年,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等推出了多個關于土壤防治的財政補助、補貼等扶持政策,但收效甚微。我們知道,地方政府對于“地方經營”的理念在現行GDP考核之下根深蒂固,如何將一項好的環保政策貫徹下去,是最大的難點,地方領導一般在任三五年,“人走政息”的現象更是成為常態,很難保證治理款項真正用于治理土地污染,甚至有的地方政府為了追求GDP會暗保嚴重排污企業。 在目前缺乏土壤修復技術和工程經驗的現狀下,群眾和政府部門指望在很短的時間內、花很少的成本就立竿見影地解決土壤污染問題,這些想法和期望都是不切實際的。筆者認為,根據我國當前現狀,土壤污染防治是一個緩慢的大工程,而終極的防治就是需要一個明確的立法。近年來,每年都有全國人大代表提出建議要盡快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但是,到目前為止,我國先后制定了環境保護法、大氣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和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但對土壤污染卻一直沒有明確的法規,只是在其他的一些法律中涉及到土壤環境保護條款。 據悉,由環保部牽頭,國家發改委、國土部、工信部、農業部等八部委聯合制定的土壤環境保護法初稿已經完成。但是即便樂觀地估計,該法恐怕在短時期內出臺也不容易。我們知道,治理土壤污染相當緩慢,成本相當高,立法抉擇較難,但防范僅有執法成本,更容易實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