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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農村環境保護“十三五”規劃》公開征求意見 |
(時間:2017-4-1 9:27:27) |
記者3月31日從省環保廳了解到,省環保廳組織編寫《廣東省農村環境保護“十三五”規劃(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規劃》),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至4月9日。 根據《規劃》,農村生活污水有效處理率要從2015年的19%,到2018年和2020年分別提高到80%及80%以上,農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要從2015年的77%,到2018年和2020年分別提高到90%及90%以上。 各級人民政府是農村環境保護的責任主體,要嚴格落實農村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將農村環保統籌納入地方政府和領導干部考核的重要內容。各地要切實把農村環境保護作為公共財政支持和保障的重點。 因地制宜建設污水處理設施 “‘十三五’期間,我省繼續全面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按照國家“水十條”水質改善要求,遵循“保好水”“治差水”的治污新思路,以流域、區域為重點開展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省環保廳相關負責人介紹。 《規劃》提出,加快推進龍川、始興等省級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范縣項目的建設,形成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范片區,帶動全省農村環境整治。到2020年,各地級以上市至少完成一個整縣推進美麗鄉村環境建設的示范。深入推進生態村、生態鄉鎮等系列創建工作,到2020年,力爭創建省級生態鄉鎮達到300個以上。 《規劃》提出,粵東西北地區根據人口密度、經濟發展情況,采取分散和集中相結合的方式處理,因地制宜推進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 到2018年底,珠三角核心區基本實現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全覆蓋,珠三角外圍3市及粵東西北地區各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全覆蓋,全省80%或以上的農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處理。到2020年底,粵東西北農村地區實現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全面覆蓋,顯著提高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率,促進流域水環境有效改善。 《規劃》提出,經費來源以財政資金為主,可采用“納入政府財政撥款”或“政府財政補貼+適當收費”的方式,多渠道籌集污水處理設施運行費用,探索適合本地區的運行管理模式。 重度污染耕地或實施退耕 《規劃》提出,健全農村生活垃圾“戶收集、村集中、鎮轉運、縣處理”收運體系,實現“一縣一場(廠)”“一鎮一站”“一村一點”,以鄉鎮為單位,集中力量,對農村“四邊”(村邊、路邊、水邊和田邊)進行“三清理”(清理存量垃圾、衛生死角、亂堆亂放),防止城市向農村轉移堆棄垃圾。到2020年,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理體系、運營和管理機制進一步完善,農村“臟亂差”現象得到有效治理。 推行“分類收集、定點投放、分揀清運、回收利用”,引導農村生活垃圾源頭分類、就地減量。積極引導城鄉結合部或者人口密集的農村生活垃圾納入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收運處理系統。探索推動鄉村按村民自治和“一事一議”原則適當收取保潔費用,部分緩解農村保潔經費緊缺問題。 《規劃》提出,建立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狀況定期調查制度,每10年開展一次。根據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和污染程度,將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為優先保護類、安全利用類和嚴格管控類,并建立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檔案,實施農用地分類管理。 各地根據耕地土壤污染程度、環境風險及其影響范圍,確定治理與修復的重點區域,開展污染耕地修復治理。其中,對重度污染耕地,實施種植結構調整工程:涉及到重度污染耕地的地級以上市,要制定重度污染耕地種植結構調整或退耕還林還草計劃。到2020年,完成國家下達的重度污染耕地種植結構調整或退耕還林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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