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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國家出臺風電標桿上網電價政策 |
(時間:2009/7/27 13:39:40) |
國家發改委7月24日宣布,將全國分為四類風能資源區,這四個區域的風電標桿電價水平分別為每千瓦時0.51元、0.54元、0.58元和0.61元。 據發改委發布的《關于完善風力發電上網電價政策的通知》,新建陸上風電項目將統一執行所在風能資源區的風電標桿上網電價,海上風電上網電價將根據建設進程另行制定。該通知并未提及這四類風能資源區的劃分和范圍。 發展改革委稱,這次出臺的風電標桿上網電價政策是對原有辦法的補充,改善當前風電價格機制不統一的局面。事先公布標桿電價水平可為投資者提供明確的投資預期,保證風電開發有序進行。此外,實行標桿電價有利于電企降低成本、控制造價,也有利于減少政府行政審批。 通知規定,繼續實行風電費用分攤制度,風電上網電價高出當地燃煤機組標桿上網電價的部分,通過全國征收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分攤解決。 2006年,我國建立了可再生能源發電定價和費用分攤機制。自2008年起,國家能源局把發展風電作為改善電源結構的重要任務之一,分別在內蒙古、甘肅、新疆、河北和江蘇等風能資源豐富地區,開展了六個千萬千瓦級風電基地的規劃和建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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