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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態】盾安環境擬剝離光伏資產 |
(時間:2013-5-31 10:50:29) |
盾安環境31日發布《關于公司簽署光伏資產業務及延伸權益轉讓框架協議》的公告。根據公司戰略規劃的調整要求,公司擬剝離擁有的光伏資產業務及延伸權益,將持有的內蒙古盾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內蒙古盾安光伏電力有限公司、甘肅盾安光伏電力有限公司、新疆伊吾盾安光伏電力有限公司四家公司100%股權及其延伸權益(即在內蒙古鄂爾多斯市東勝煤田城梁井田的1.3億噸煤炭資源配置權),按照約定的條件,全部轉讓給盾安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或/及其指定第三方。 交易價款的定價,原則上依據經由雙方共同聘請的審計機構、評估機構審計、評估后的目標股權和目標資產凈資產值,具體金額由雙方協商一致約定。雙方確定2013年4月30日為審計基準日和評估基準日。交易價款由盾安集團或/及指定第三方分期向公司支付,在目標股權完成工商變更登記之日或者目標資產辦理轉讓完成日(以較遲日為準)后3個工作日內支付不少于百分之五十的價款,余款在第一期付款后的12個月內支付完畢。 根據公告,截至2013年4月30日,公司與四家標的公司之間的債權余額約人民幣13.15億元(未經審計),雙方約定,其應當與交易價款的支付同步清理,其中,第一期支付不少于人民幣4億元,余款在第一期付款后的12個月內支付完畢。 公司方面表示,剝離光伏業務資產是出于公司發展戰略調整的考慮,此舉可以有效的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持續增強核心競爭力。剝離后,公司主營業務為傳統的制冷配件及設備制造加新興的可再生能源業務,發展思路將更為清晰。同時,通過處置光伏業務資產獲得可觀的現金流,將主要投入可再生能源業務,為公司在可再生能源領域繼續做大、做強、做深奠定堅實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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