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訂閱社區雜志 |
【水處理】水質新標準與國際接軌 地方政府存在做手腳空間 |
(時間:2012/5/15 9:40:47) |
媒體近日披露,2009年全國城市自來水水質普查數據一直未對外公開,實際合格率只有50%左右。住建部城市供水水質監測中心主任邵益生對此回應,當時針對全國4457家城鎮自來水廠的水質普查,合格率為58.2%,但2011年組織的抽樣檢測,自來水廠出廠水質達標率已達到83%。 邵益生說,2006年有關部門重新修訂頒發《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原有的35項水質指標被大幅提高到106項,指標限值也更加嚴格,總體上與發達國家接軌,并要求于2012年7月1日起全面實施。“2008、2009年的普查就是為了掌握城鎮供水設施是否適應此次新標準的高要求,結果發現自來水廠出廠水質達標率與新的標準要求還有相當差距。” 以住建部公布的縣級以上自來水廠4457家計算,2009年有近1900家水質不合格,2011年就只剩近800家不合格。兩年之間,1100多家水廠水質實現達標。報道見報后,各地自來水廠也紛紛表態“已經達到新國標”,有些地方甚至早在2007年就已實現。 學者指出,即將強制實施的飲用水安全新標準,看似將指標從35項增加到106項,但其中有更大空間可被利用,讓地方機構和相關部門更輕易將水質打扮成“合格”。在水質監測能力嚴重欠缺、第三方監測制度未能確立的情況下,未來一段時間內,各地方機構仍將對水質狀況自說自話。 自來水生產傳輸和監管發達國家都有詳細規定 歐盟:高標準 高水價 歐盟1998年出臺的《飲用水水質指令》,被譽為最嚴格的自來水標準,最新指標參數達48項。除此之外,這一指令明確要求所有歐盟國家對水處理過程使用的材料和化學品建立審批制度,對水質檢測指標和頻率提出指導意見。 它還規定歐盟國家必須向社會公布檢測數據和結果,發布水質年報。但是由于標準嚴格,政府投入巨大,一些歐盟國家在享受可直飲的高品質自來水的同時,也必須承擔較高的水價。 德國:大城市水質每小時一測 為了保障水源的安全,德國各地都建立了水源保護區。還在含水層周圍按不同的距離劃分了三級水源保護地帶,其中在采水點周圍10米范圍內的一級保護帶要求最為嚴格,禁止一切有污染的物質滲入地面,違者將被罰以巨款。 德國人口渴時,會隨手接杯自來水喝,但熱水龍頭的水不能直接飲用,因為在加熱和傳輸過程中,可能出現含銅高的問題。德國聯邦衛生部規定,自來水公司每年都必須出具水質報告,居民可以隨時打電話索取。在人口密集的大城市,水質監測不是一天一次,而是一小時一次。在德國,跟自來水處理和監管工作相關的雇員人數高達10萬人。高投入必然帶來高的價格,德國每立方米自來水的價格約5歐元。 美國:水質情況網上可查 美國每一地區的自來水水質情況,可以從當地的公共衛生部門或供水企業獲得,國家環保署也有專門的部門負責管理飲用水水質。另外,環保署在華盛頓和其他10個地區分部也提供有關的水質情況,有興趣的市民可以在網上查詢。環保署對于自來水標準亦有詳細的規定,成分標準就要檢測100多項,并且定義了何為污染物、水中的最大含量、超出后的潛在危害、污染物的來源等等。 新標準“與國際接軌” 根據媒體引用的資料,新國標主要有三個特點:一是加強了對水質有機物、微生物和水質消毒等方面的要求;第二是統一了城鎮和農村飲用水衛生標準;第三是基本實現了飲用水標準與國際接軌。特別是對砷、鉛、鉻這些重金屬類的指標檢測要求更加嚴格。 媒體報道說,新國標首次明確提出生活飲用水的定義供人日常生活的飲水和生活用水,并指出生活用水也應符合標準。有資料表明,人體通過皮膚接觸所吸收的水中物質的含量,占到水中物質總含量的60%左右,而通過飲用吸收的量只占20%或30%,也就是說,如果長期接觸不安全的水,對人體健康是有一定影響的。新國標的實施也意味著,飲用水將保障人們在飲用或者是接觸用水的時候都是安全的。 中國疾控中心環境與健康相關產品安全所水室副主任張嵐說,新標準基本實現了與世衛組織、歐盟、美國、日本等國際組織和先進國家水質標準的接軌。但檢測指標的多少,并不是評價標準科學與否的唯一條件,只有符合目前國內飲用水的水質現狀,并在此基礎上來增加檢測指標,擴大檢測范圍,才是最科學、最安全的標準。 新標準的推出,一度被飲用水學界寄予厚望,如果能落實,中國將真正實現直飲水。隨著強制執行時間的臨近,眾多學者卻無法樂觀,甚至認為這個標準不但不能帶來水質改善,反而利于地方將水質打扮為“合格”。 業內人士最感到憂心的是,新標準沒有“牙齒”,沒配套懲罰措施,因此不為地方政府和水廠所懼。五年多的時間里,地方政府和水廠在水處理工藝升級和管網改造方面,罕有實質性舉措。 清華大學環境學院飲用水安全研究所前所長劉文君表示,他對地方水廠近似于賭咒發誓般的水質達標表態早有預料,“這么多年來,除非當地居民抓住水質不合格的現行,如水質發黃有異味等,否則水廠絕不會承認水質問題”。 “地方上有了做手腳的空間” 在學者們看來,新標準能否真正執行還是個問題。 清華大學環境學院教授王占生說,中國幅員遼闊,北方以地下水為水源居多,南方以地表水為水源居多,各城市水源地中污染物不盡相同。因此新標準并沒有強制各地檢測全部106項指標,而是除40多項常規指標外,其余60多項非常規指標“由當地縣級以上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協商確定”。 目前,強制執行時間已臨近,王占生等學者了解到,除極少數地方按規定向國家有關部門上報材料要求減少檢測項目外,大多數地方未上報材料。“在法律上,沒上報的地方,意味著將執行106項全指標。”住建部水質中心總工程師宋蘭合證實了上述情形。 學者近期調查發現,地方不上報材料大有玄機。 原來,表面嚴厲的新標準有一個規定,水廠水質合格率計算按照《城市供水水質標準》執行;按后者規定,除部分必檢項目,其余水質指標95%合格,水質即算合格。王占生解釋說,地方愿意留下那些不必要的檢測項目,就是為了讓分母龐大一些。“過去用35項作分母,現在用106項作分母,反倒有利于地方。前者只要兩項不合格,就達不到95%,后者即便有五項指標不合格,水質整體仍可算作合格。” 宋蘭合認為,如此一來,新標是否嚴于舊標,都有待檢驗。“其實‘95%’本身沒問題,關鍵是水廠被強制要求的全指標檢測每年只有兩次,這樣‘95%’就沒太多意義,反倒讓地方上有了做手腳的空間。” 真實水質情況仍難“測” 多位學者認為,造成自來水水質真實情況難以了解的根本原因有三個。一是對水廠水質監測次數太少,這主要是監測能力不足導致。在全國35個重點城市中,僅有40%城市有能力檢測106項全指標,地級市、縣級市全部需要送檢,大批縣市水廠連常規指標檢測能力都不具備。 二是自檢自測現象普遍。中國僅兩三個城市的水質監測單位獨立于水廠,其余監測單位,哪怕是住建部水質中心的國家監測站和地方監測站,均由地方水廠內部水質監測室擔責,“兩塊牌子,一班人馬”。 三是水廠水質對公眾不透明,沒有倒逼機制。當前局面是,水廠水質報給自來水集團,集團再報給政府建設部門;雖然各地衛生部門也有一套水質檢測系統,但水質數據主要在本地衛生系統內報告。兩套系統都由當地政府控制,數據基本不對公眾及時公開。 事實上,在少部分重點城市,官方會定期在媒體上有限公布水質數據,但指標數不足十項。“過少的項目并不能說明水質達標,更關鍵的是,這些指標是科學指標,老百姓看不懂,水廠和官方都沒有解釋。”一位受訪專家說。 宋蘭合認為,鑒于自來水水質對每個人都影響巨大,國家和地方政府要像建設PM2.5監測網一樣,專門投入一筆錢,建設各地的水質檢測設備,增加檢測能力。 更有學者建議,中國急需建立第三方檢測機制,像西方發達國家和中國澳門一樣,由第三方和水廠每天共同抽取水樣,化驗后及時向市民公布水質。不僅如此,官方要讓水質指標變得親民一點,讓公眾看得懂。
|
|
|
|
推薦圖片 |
|
熱點文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