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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宋國君: 執法不嚴致環保違法長期存在 需為企業整改留時間 |
(時間:2015-9-8 9:45:24) |
環保新常態下,一些地方企業正陷入發展的尷尬境地。 今年8月,環保部發布上半年環境監管執法“成績單”,責令停產15839家,關停取締9325家,罰款23227家。打擊環境違法的力度空前。一些曾經的納稅大戶、招商引資的“香餑餑”、政府扶植的對象,因環境問題,一些企業被推到了“懸崖邊”。 企業的前期投入、帶來的失業問題、存在的賬務問題等都給關停企業增加了障礙,與此同時,企業高速發展而忽視環境保護工作,也有其歷史原因,是不是真的完全由企業買單?對于存在環境問題的企業,一關了之是不是最好的解決之道?企業能否適應新的環保推進節奏? 帶著諸多問題,(以下簡稱NBD)記者專訪了中國人民大學環境政策與環境規劃研究所所長宋國君。 NBD:一些環境違法企業長期存在,是不是有一定的歷史原因? 宋國君:首先,企業在地方的發展肯定會受到當地政府部門的一些政策的影響,在經濟發展、稅收、就業等因素下,地方政府前期引進了很多企業,對于這些企業的環保執法尺度上也較松,這種歷史問題是由不同的經濟發展階段所造成的。 除了歷史問題,還有環保部門在環境保護上管理粗糙的問題存在。我們國家在一些污染物排放標準、監測方案等方面制定得不夠細致、具體,存在一些不太合理的地方。其中,更多地就表現在環保工作的“事在人為”問題,即環保工作認真抓起來,環境執法嚴厲一些,環境問題可能就會有一定的好轉,如果執法抓得比較松,當地的環境問題可能就會變得嚴峻。 實際上,環境違法企業長期存在,客觀原因還是管理上方面的問題。 NBD:今年以來,環保執法明顯變嚴,一些企業表現出了不適應,如何看待這一問題? 宋國君:今年以來,隨著新環保法的實施,環境執法形勢趨緊,這種嚴厲的執法只要是按照相關法律在執行,就是應該鼓勵和擁護的。可能是以前環境執法一直較松,突然加嚴之后,企業面臨的環境壓力明顯加大,企業可能并沒有準備好,在嚴厲的環保要求之下,只能面臨被迫關停的命運。 出現這些問題,責任并不完全在企業,環保部門同樣有責任,為什么此前的環境執法較松,沒有保持連續的高壓態勢。 NBD:因為環境問題,有一大批企業被迫限產,甚至關停倒閉,這是不是化解環保問題最有效的手段之一? 宋國君:實際上,環保管理從原來的不合理變合理,執法從松變嚴,企業也需要有一個適應過程,應該給企業一定的整改時間。對企業進行關停、停產等措施,將直接帶來就業問題,企業投入成本難收回問題,企業負債難償還問題等,如果只是一味關停、停產,自然具有一定的震懾力,同時也會涉及到平衡的問題。 我認為,首先對一般性的環境違法企業進行警告,規定企業的環保整改期限,如果還不達標再進行嚴厲處罰。當然,對于一些危害比較大、惡意違法的企業排污行為可以進行直接關停,但是,這部分畢竟還是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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