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公報提出:“筑牢生態安全屏障,堅持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實施山水林田湖生態保護和修復工程”。當前,全國土壤環境狀況總體不容樂觀,土壤修復工作亟待開展。土壤污染需要怎樣修復?怎樣明確土地污染責任?為此,本報記者采訪了相關專家。
 夏金華,蘇州中科慧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長,國家級脈慧特科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站長、導師,中國致公黨中央留學人員委員會委員。
土壤污染需要怎樣修復? 土壤修復目前主要分為建設用地、工業用地和耕地的修復 中國環境報:當前我國土壤污染現狀如何? 夏金華:2014年,我國發布建國以來第一個全國性的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公報。數據顯示,截至2013年底,中國現有土壤侵蝕總面積達294.91萬平方千米,占普查范圍總面積的31.12%,全國土壤總的污染超標率達到16.1%。公報還顯示,我國西南和中南地區的土壤重金屬超標范圍較大,全國土壤環境狀況總體不容樂觀。 土壤安全至關重要,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關系到國計民生的大事。重金屬污染雖然肉眼不容易看到,但影響深遠,它會通過粉塵、水源、空氣等進入人體并富集。在一些地區,越來越多的病患者被檢查出身體內重金屬和農藥殘留含量超標,有的是致癌物質。經檢測和分析,大多是通過食物和粉塵等進入體內,終身無法排出和分解,并破壞內臟器官和神經系統。根源就是土壤中重金屬和農藥殘留的超標,地里長出來的農產品受到土壤污染從而破壞人的健康。 土壤安全直接關涉人體的健康狀況。隨著城鎮化快速發展,大量城市工業用地退二進三轉型為居住或商業用地,受污染的土壤如果不修復,后果不堪設想。 據統計,全國已經有超過50萬塊計劃用于建設用地的工業場地有待修復。因為搬遷污染企業中大多存在不同程度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而且非常隱蔽,能誘發多種疾病。舉例說,我們去年剛做的一個比較有代表性的調查分析項目:一個樓盤建在了當地一家化工廠的舊址上,交房還不到6個月,就有不少業主住進了醫院。檢查后發現,小區土壤苯含量嚴重超標,土壤中有毒氣體的揮發導致業主罹患疾病。 中國環境報:土壤污染帶來很多危害。那么,目前土壤污染需要怎樣修復? 夏金華:土壤修復目前主要分3種地塊的修復,包括建設用地、工業用地和耕地。其中最重要也是最難修復的土地是事關糧食安全的耕地。根據在湖南鎘污染耕地的修復經驗,如果是輕度污染的土地,做好控制和治理就行。但如果是重度污染的土地,就要改變耕種內容。原來種植糧食作物的土地可以考慮改種花卉或其他經濟作物,做到嚴格控制污染不蔓延,程度不加深。像給人看病一樣,現在對于污染土地的修復要倡導個性化治療,即針對不同程度污染的土地,要開出不同的修復方子。 中國環境報:我國目前土壤修復行業現狀如何? 夏金華:據中國環境修復網統計,2011年前土壤修復相關的公司全國僅幾十家。這幾年隨著公眾對環境的要求提高和國家的重視,土壤修復類公司數量激增。但存在一個共同的問題就是基礎弱、成本大、技術低。因為很多公司是從原來的綠化公司、土方公司、市政工程公司、建筑公司等轉型來的,他們解決受污染土壤的辦法也很簡單。要么異地填埋,要么簡單焚燒,和真正的土壤修復治理還差得遠。這樣不僅會勞民傷財,還會造成二次污染。這幾年,土壤修復領域每年新開的企業和倒閉的企業數量幾乎持平。我認為,土壤修復和給人治病一樣,是個技術活兒,不但要有豐富的治理經驗,還得根據病情開出不一樣的方子,對癥下藥才管用。 土壤建檔制度有何作用? 能更加清晰地確定土地受污染的責任歸位問題 中國環境報:建設用地開發后發現土壤污染歷史遺留問題怎么處理? 夏金華:近年來,我們發現許多工業用地未經檢測和安全風險分析就被直接開發成商住地產,造成很多嚴重后果。因為土壤遺留污染嚴重,有的土壤污染是揮發性有機物,會產生刺激性氣味并引起居民不適。業主維權和舉報,檢測后發現有機污染物嚴重超標,導致居民跟房地產商打官司。 開發商認為政府應對土壤安全負責,在明知道有污染或不了解地塊污染的狀況下,就簡單地拍賣,本身就有責任和隱患。有的房地產出問題后再跟當地政府打官司,經濟損失和品牌損失巨大。 由于法律的缺失和很多不規范的操作,雖然當時有的政府提供了環評報告,但是環評沒涉及到土壤和地下水的安全情況,只是顯示這一地塊在施工時是否會對環境造成影響,并不能顯示土壤對居民人體健康影響的關鍵因素。所以應該推出土壤建檔制度,在拿地或出讓前,相關國土部門要對地塊做個“質量檢驗”,出具建設用地的土壤和地下水安全分析報告才能讓政府、開發商以及業主放心。 中國環境報:土壤建檔制度是一個什么概念,有何作用? 夏金華:經過這幾年的實戰,我們認為,在對污染土壤體檢、開方子、動手術之前,還有一件更重要的事要做,就是給土壤建檔。 土壤建檔制度在很多發達國家早已十分完善,但我國還處在起步階段。這項措施具有很強的可借鑒性,能更加清晰地確定土地受污染的責任歸位問題。比如,新公司進駐時,做好土壤檔案,在離開時再復查,形成新的報告。兩相對比,發現是誰污染的,誰就負責治理,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如果是準備搬遷的企業,政府在回購時也可以結合土壤建檔制度,為土地的再開發給出參考性意見,知道哪些地不再適合居住,哪些地只能做景觀開發。 通過土壤檔案與土壤環境安全評估,不但可以讓政府和企業對土地原始的質量情況有具體的了解,而且為將來企業搬遷后土地污染的責任認定提供依據和規避風險。同時,定期跟蹤土壤情況,防患于未然。如果有污染和超標情況,可及時控制和治理,避免更大的損失和失控局面。政府部門可科學規劃,進行用地性質的合理定位和科學使用,最優化地開發土地的價值。我們已經向相關部門提交了給土地建檔的建議,并得到了相關部門的高度重視。現在已經在一些地方進行試點工作,以形成新的模式和操作體系,以便將來在全國推廣和應用。 《土壤污染防治法》將對土壤修復產生哪些積極作用? 相關部門會嚴格要求土壤和地下水的安全,同時做到一對一負責 中國環境報:《土壤污染防治法》即將出臺,會對土壤修復產生怎樣的積極作用? 夏金華:2014年以來環境保護部連發了5次相關文件,完善產業準入條件,嚴格環境執法,對造成土壤嚴重污染的工礦企業實行限期治理,對耕地和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歷史遺留的工礦污染及土壤環境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和專項整治,加強集中式治污設施的環境監管,規范危險廢物儲存和處理設施運營,防止對周圍土壤污染。 正在制訂中的《土壤污染防治法》是我國在土壤環境保護領域的第一部專門法律。我們現在做的土壤調查和治理修復的試點和樣本,希望成為相關部門決策參考的重要案例和模式。 新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出臺后,相關部門會嚴格要求土壤和地下水的安全,同時做到一對一負責。政府把地出售給開發商,就要對開發商負責,開發商建好樓盤對外出售,就要對業主居民負責。在拍賣土地之前要先進行土壤的安全檢測,有個全面的土壤底本,然后根據檢測結果和安全風險分析情況將合格的地塊和有污染的地塊分區分塊管理和使用。把有重污染的地塊通過合理的方式封存或做綠化,控制并減少其對人體健康的危害。這樣還能夠合理提高安全的高品質地塊的價值,總體增加土地財政的收入。同時,政府可以規避法律風險和問責風險,從程序上和制度上保證將不受污染的地塊出售給開發商,開發商建好樓盤對外出售,也可以對業主負責。 中國環境報:土壤建檔制度還在實踐和摸索中,對此您有何期待? 夏金華:一直以來,做好土壤修復是我們業界人士共同的人生理想。因為只要這個理想實現了,就能幫助老百姓一起實現吃好住好的生態理想。 我們最近做了一個“住好”的案例。一個地產項目原來的賣點是學區房,但在同區沒有太大競爭優勢。但這個地產項目在規劃和設計之前做了一次全面的土壤檢測和安全分析,并在當地環保局備案。檢測出來的土壤和地下水中不含有任何超標的危害健康的污染物,監測數據充分驗證了土壤的安全性。現在這一房產樓盤升級轉型成為生態小區,房價也漲了30%。由于生態房的好招牌,購房業主也很滿意。實踐證明,建設用地土壤建檔制度,對當地政府、開發商和老百姓都是一個有利無害的新模式和護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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