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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聲】管理噪音擾民需要大智慧 |
(時間:2013-5-7 14:17:09) |
在噪音問題上,可以選擇環保部門作為“大部”,賦予其統籌權、協調權、督辦權等,簡單說,就是把環保部門建設為一個匯總問題的大本營,通過他們的專業監測,對問題進行分類,而后交由城管、公安等部門具體處理。 “晚上10點,執法人員的巡邏車剛走,這些宵夜大排檔就紛紛開張,吵鬧聲和油煙味讓人頭疼死了。幾乎每天都是凌晨兩三點才伴著吵鬧聲入睡的,這樣下去整個人都瘋掉了!”近日,家住港口鎮美景花園的市民張小姐致電本報88881111報料熱線反映,小區樓下商鋪以及對面的夜宵大排檔,常常徹夜喧鬧,導致附近住戶既不敢開窗又難以入眠,苦不堪言。(5月6日《中山日報》A4版) 毫不夸張地說,噪音已成城市公害之一,管理不好,則威脅公民生活工作環境。《南方都市報》曾報道,僅工地噪音一項,中山市環保局就日均接到投訴達18件。但該注意到,民眾遭遇噪音困擾之后,很容易接著遭遇“投訴無門”,“不知道向哪個部門投訴,該由哪個部門來管”。例如一般公民都希望“有關部門”出面,至于“有關部門”是哪個部門,恐怕一般沒幾個說得上來。問題往往也正在于此,事實上,噪音種類繁多,而對噪音的整治卻又是多頭管理。 根據《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噪音類型有工業噪聲、建筑施工噪聲、交通運輸噪聲、社會生活噪聲等,不同類型的噪音有不同的主管部門,隨便一清點,林林總總,居然有環保、城管、文體、公安等8 個以上部門管理噪音。很明顯,對噪音的管理分得這么細,一般老百姓哪能弄清楚?加之噪音分類尚存在爭議,往往群眾投訴好幾個部門都不能解決這一問題。此語境下,很多時候,噪音都因“管理難”而無人管,很多市民在面對噪音困擾時也往往最后都只能“自認倒霉”。換而言之,就算不是遇到“重點工程”,即便是一般的工程噪音污染,現實中也普遍存在難管理問題。 應該說,多頭管理并沒有錯,關鍵是要區分職責,以聯動高效為目標,從組織架構、流程、責任著手理清管理關系。但一些噪音無人管或難管理現實證明,多頭管理模式容易因責、權、利不明確,而出現在處理過程中“多部門負責,卻又都不負責”的尷尬局面。為此筆者建議,掃清政府職能交叉、政出多門、多頭管理等障礙,不妨借鑒“大部制”管理思路。 比如在噪音問題上,可以依照“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這一規定,選擇環保部門作為“大部”,賦予其統籌權、協調權、督辦權等,簡單說,就是把環保部門建設為一個匯總問題的大本營,通過他們的專業監測,對問題進行分類,而后交由城管、公安等部門具體處理。 事實上,“大部制”尤其方便強化縫隙問題的有效監管。例如在“九龍治水”的噪音管理序列中,往往是按照“聲源”去分工監管,但在管理鏈條的連接處會出現大量的環節空隙(有些噪音很難被準確歸類),這些環節上很容易成為管理中的盲區和真空地帶。而“一龍治水”之后,所有的問題責任都指向“大部”,既有利于分配責任,也有利于“追責”。老百姓不管遇到什么噪音問題,只要找環保局就可以全部搞定。至于環保部門如何管理好由其統一協調,否則要擔失職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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