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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市一小區建在高速旁 噪音超標怎么辦 |
(時間:2017-1-3 9:44:32) |
看樓盤、挑選戶型、了解周邊設施、對比房價……經過一系列程序后,最終選好了心儀的房子,交付放款后,只剩拎包入住了。 然而,長沙萬里時代廣場小區的業主們,卻無法輕松入住。 還未交房時,就有業主發現,小區距京港澳高速僅幾十米,噪音很大。開放商雖承諾進行整改,但小區交房時,業主們發現,一旁的高速上只要有車輛快速通過,房內就能聽到明顯噪聲,不時還能感受到輕微震動。 1月2日,瀟湘幫幫團收到求助,長沙萬里時代廣場小區許多業主稱新房所在小區夜間噪音超標,雖開發商稱已采取措施,“但沒效果,高速噪音污染依然存在。”此外,業主還反映開發商疑未按合同約定提前通知收房、驗房前需先與物業簽約等。2日上午,瀟湘晨報記者趕赴該小區進行調查。 現場 車輛快速通過時有明顯噪音 萬里時代廣場小區位于京港澳高速公路長沙黎圫段改造工程西側(以下簡稱高速改造工程)。記者搜索發現,2016年4月就有業主在網上發帖投訴,稱小區距高速改造工程僅35米左右,進小區就能感受到噪音。改造工程建成后,業主發現“下沉工程猶如喇叭結構,噪音擴散極其嚴重”。 1月2日上午11點多,記者趕到該小區。在萬里時代廣場2棟15樓一間新房內,記者注意到,開發商雖安裝了“雙層隔音玻璃”,但效果并不明顯,一旁的高速上只要有車輛快速通過,在房內也能明顯聽到很大的噪聲,不時還能感受到輕微的震動。業主杜先生打開手機上測試噪音的軟件,軟解監測結果顯示,此時噪音已超過白天的70分貝標準值,“高速改造工程還沒完工,經過車輛減速行駛,等全面完工后噪音會更大,家里還怎么住人。”杜先生說。 回應 噪音問題已進行書面答復 2016年6月12日,長沙市雨花區環境保護局委托環境檢測技術公司對該小區噪聲進行檢測。業主提供的《檢測報告》顯示:該小區晝間噪聲最高為68.3分貝,而標準值為70分貝;夜間噪聲最高為63.8分貝,正常標準值僅為55分貝。 2016年10月24日,湖南省環境保護廳受理業主舉報,會同長沙市環保局進行調查處理,認定“小區夜間噪聲超標”。2016年11月10日,該廳下發《監察通知》,要求長沙市環保局責令“長沙市武廣新城開發建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武廣公司)完善高速改造工程隔聲措施,改善周邊環境質量;責令開發商“湖南旺華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旺華公司)采取措施,減輕小區交通噪聲影響。 2016年12月30日,旺華公司在售樓部外張貼《告知函》,稱該小區符合環評報告和環評批復要求,現已竣工驗收備案,符合交房條件,根據《長沙市商品房買賣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及《補充協議》等相關條款,業主不能據此(噪音問題)拒絕收房。旺華公司在《告知函》中稱,在售樓過程中,所有宣傳資料均對京港澳高速進行標記和說明,公司沒有任何隱瞞及夸大、不實宣傳。根據相關規定,公司采取了相應防噪措施。 1月2日,有業主質疑防噪措施沒有效果。旺華公司張姓負責人稱,省環保廳下文明確主體責任單位是武廣公司,“噪音問題已進行書面答復,沒有效果可以去投訴。” 業主提供的《回復意見》顯示,長沙高鐵新城管理委員會與武廣公司研究后,于去年8月1日對噪聲問題進行回復:京港澳高速公路黎圫段的規劃建設早于小區開發建設。經武廣公司實測,該樓盤與原有高速直線距離為98米,該樓盤選址、設計和開發建設時,應全面考慮高速公路的影響,作好自身的隔音降噪和噪聲防治工作。 目前,武廣公司正在京港澳高速黎圫段兩側組織建設東西輔導,西輔導已進場施工,東西輔導兩側規劃有防護林帶。防護綠化帶建設完成后,將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噪聲影響。 業主投訴 開發商未及時通知交接 2日上午,記者在小區售樓部見到20多名業主。在業主廖女士提供的《合同》中記者看到,《合同》第十條:該商品房達到約定交付條件后,開發商應在交付日的15日前,書面通知業主辦理交接手續的時間、地點及應攜帶的證件。廖女士等業主稱,他們去年12月27日才陸續收到開發商郵寄的“入伙通知書”,比交付日僅提前5天。 旺華公司張姓負責人稱,《合同》中約定,“入伙通知”等可通過傳真、掛號信件或網絡媒體、當地公開發行的報紙上發布公告等方式送達。公司已通過報紙發布公告,發布日即為送達日,符合合同約定的時間,“各種渠道送達時間有備案,有需要可以查詢。” 驗房前需先與物業簽約?張姓負責人稱,簽約不是收房,只是和物業公司簽訂服務協議,業主驗完房滿意后,按要求繳完費后領取鑰匙才完成收房。針對業主以空鼓、滲水等質量問題提出拒絕收房,他再次拿出《補充協議》稱,業主在辦理房屋交接手續過程中,提出任何不影響房屋主體結構的質量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局部裂縫、局部滲水等均不作為業主拒不辦理房屋交接的理由。 湖南睿邦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劉明律師說,《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房屋質量問題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業主可以拒絕收房,但類似于空鼓、滲水等一般質量問題不能成為拒收條件。如開發商無法出示《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以下簡稱《備案》),不符合交房條件,業主可以拒絕收房。 劉明表示,《合同》約定在交付日的15日前,書面通知業主辦理交接手續,如有證據證明開發商未按約定時間通知到位,業主可拒絕收房。業主同樣可以通過申請信息公開,查閱樓盤通過備案的具體時間,如未通過備案即通知收房,即使通知滿足“在交付日15日前”的條件,也是不合法的。 延伸閱讀 長沙二環線13座橋梁裝上隔音屏 1月2日下午,隨著湖南雷鋒建設有限公司將跨桐梓坡立交橋最后一塊隔音屏屏體安裝到位,總長11.22公里的長沙二環線13座橋梁隔音屏全部安裝完畢,住在二環線周邊的市民將享受到安寧的環境。 經長沙市政府批準,長沙二環13座對市民影響較大的橋梁將全部安裝隔音屏。13座立交橋按什么原則設置隔音屏呢?“一是因橋設屏,二是科學選材。”長沙市住建委路橋處黨委委員、總工程師唐義軍介紹,根據橋梁周邊建筑業態和距離,對每一處需設置的路段進行了現場實地踏勘,科學合理地設置長度和高度,減少噪音對周邊居民影響。與以前的隔音屏相比,此次新安裝的隔音屏有哪些特色呢?唐義軍說,一是結構形式更簡潔和美觀,二是結構更穩固,三是橋梁品質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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