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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聲】企業噪聲污染超標可直接叫停 |
(時間:2010/9/13 12:18:12) |
因噪聲排放不達標,合肥市環保局對一家企業下達“限期治理決定書”。根據合肥市政府第64次常務會決定,環保部門再“擴權”,除水、固廢外,今后對大氣、噪聲污染超標且限期不整改的小型企事業污染單位可直接“叫停”。 “以前環保部門只擁有水和固廢污染排放的‘叫停’權,而對噪聲污染企業只能下達限期改正通知書。”合肥市環保局宣教法規處副處長蔡玲說,現在經合肥市政府批準,合肥市環保部門可直接下達“限期治理決定書”,包括水、固廢、大氣、噪聲等常規污染,這將更快、更有效地解決環保問題。“‘限期治理’是項行政命令,主要針對市民投訴多、污染問題長期懸而未決的企業。”蔡玲表示,一旦在限定期限內企業仍不能達標,將由政府部門責令關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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