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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輪污染源普查將啟 為生態環境“號準脈” |
(時間:2017-9-26 9:50:01) |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方案》,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啟動在即。其中,“摸清各類污染源基本情況,了解污染源數量、結構和分布狀況,掌握國家、區域、流域、行業污染物產生、排放和處理情況”成為此次普查的重要內容。 新一輪污染源普查將啟 為生態環境“號準脈” 為摸清各類污染源基本情況,為期三年的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將啟動。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方案》(以下簡稱《方案》),部署開展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為今后加強污染源監測提供數據支撐。 中國環境保護部有關負責人21日表示,本次普查旨在摸清各類污染源基本信息,了解污染源數量和分布狀況。與此同時,本次普查將摸清我國境內各類污染源基本信息,并將建立普查數據質量溯源和責任追究制度,嚴厲懲處普查違法行為。從普查內容上看,范圍包括:工業污染源,農業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移動源及其他產生、排放污染物的設施。 據報道,《方案》提出,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的工作目標是摸清各類污染源基本情況,了解污染源數量、結構和分布狀況,掌握國家、區域、流域、行業污染物產生、排放和處理情況。業內認為,此次普查需要全面入戶登記調查單位基本信息、活動水平信息、污染治理設施和排放口信息;基于實測和綜合分析,分行業分類制定污染物排放核算方法,核算污染物產生量和排放量。 按照《全國污染源普查條例》規定,我國每10年開展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普查對象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有污染源的單位和個體經營戶。具體來看,此次普查對象包括五大污染源,工業污染源普查對象為產生廢水污染物、廢氣污染物及固體廢物的所有工業行業產業活動單位。其中,廢水污染物包含化學需氧量、汞、鎘、砷等12種,廢氣污染物涉及顆粒物、揮發性有機物等10種。 與2007年的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方案相比,在工業污染源方面查得更廣,對污染物檢查的種類也更多,更能夠反映真實的污染狀況。據中新網此前報道消息,農業污染源普查范圍包括種植業、畜禽養殖業和水產養殖業。生活污染源普查對象為除工業企業生產使用以外所有單位和居民生活使用的鍋爐,城市市區、縣城、鎮區的市政入河及入海排污口,以及城鄉居民能源使用情況,生活污水產生、排放情況。 本次普查將分階段組織實施前期準備、清查建庫、普查試點、全面普查、總結發布等方面工作。據了解,此次印發的《方案》明確,本次普查標準時點為2017年12月31日,時期資料為2017年度資料。其中,遵循“全國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地方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基本原則,2017年完成前期準備、啟動清查建庫和普查試點,2018年完成全面普查,2019年完成成果總結與發布。 環保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將建立普查數據質量溯源和責任追究制度,嚴厲懲處普查違法行為。對此,環保部將建立普查數據質量溯源和責任追究制度,嚴厲懲處普查違法行為。上述環保部負責人表示,全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將統一領導普查質量管理工作,建立覆蓋普查全過程、全員質量管理制度并負責監督實施。 “此次污染源普查將立足建立健全全國重點污染源檔案及污染源信息數據庫。”環保部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辦公室主任洪亞雄表示,下一步將建立健全重點污染源檔案、污染源信息數據庫和環境統計平臺,為加強污染源監管、改善環境質量、防控環境風險、服務環境與發展綜合決策提供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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