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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將構建“天地空”一體化大氣污染管控系統 |
(時間:2020-10-14 9:48:35) |
10月13日,記者從合肥市生態環境局獲悉,當前《合肥市大氣環境質量限期達標規劃》(以下簡稱《規劃》)正在公示。 根據《規劃》,合肥在2025年底前實現PM2.5基本達標,2030年底前實現空氣質量6項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一氧化碳、臭氧)全面穩定達標。 《規劃》提出合肥將構建“天地空”一體化大氣污染管控系統,為持續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行動,改善全市大氣環境質量提供科技支撐。 [規劃目標]6項空氣污染物穩定達標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氣 在《規劃》中,為合肥市大氣環境質量限期達標制定了“時間表”。 規定目標為在2025年底前實現PM2.5基本達標,2030年底前實現空氣質量6項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一氧化碳、臭氧)全面穩定達標,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氣。 近期目標:力爭到2020年,細顆粒物年均濃度控制在42微克/立方米以下,可吸入顆粒物和二氧化氮年均濃度達到國家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臭氧污染惡化趨勢得到遏制,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穩定達到國家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要求。 中期目標:力爭到2025年,細顆粒物年均濃度達到國家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臭氧濃度達到下降拐點,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可吸入顆粒物、二氧化氮穩定達到國家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要求。 遠期目標:力爭到2030年,臭氧日最大8小時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數濃度達到國家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細顆粒物、可吸入顆粒物、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穩定達到國家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 [任務措施]加快區域產業調整禁止新增化工園區 《規劃》提出,合肥將進一步優化城市空間布局,按照國家和省明確禁止和限制發展的行業、生產工藝和產業目錄,調整產業布局。 具體包括:嚴格執行國家高耗能、高污染和資源型行業準入條件,制定更嚴格的產業準入門檻。積極推行區域、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新、改、擴建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應滿足區域、規劃環評要求。 加快區域產業調整,加快城市建成區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或關閉退出。禁止新增化工園區,加大現有化工園區環境管理力度。已明確的退城企業,要明確時間表,逾期不退城的予以停產。 優化城市用地布局,劃定城市開發邊界,將生態底線作為城鎮空間布局必須避讓的前提條件,生態空間禁止建設對生態功能有影響的工業、采礦等項目。 結合合肥市氣象條件、地表通風能力和城市結構,構建城市多級通風廊道系統,形成城市4大通風口、9條一級通風廊道、18條二級通風廊道,改善城市風環境。 年底前中心城區完成“散亂污”污染源整治 針對“散亂污”企業,《規劃》列出了整治方案,全面開展“散亂污”企業及集群綜合整治行動。根據國家規定及省要求,細化“散亂污”企業及集群整治標準。實行拉網式排查,建立管理臺賬。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則,實施分類處置。 列入關停取締類的,基本做到“兩斷三清”(切斷工業用水、用電,清除原料、產品、生產設備);列入整合搬遷類的,要按照產業發展規模化、現代化的原則,搬遷至合規工業園區并實施升級改造;列入升級改造類的,對標先進企業實施深度治理。建立“散亂污”企業動態管理機制,堅決杜絕“散亂污”企業項目建設和已取締的“散亂污”企業異地轉移、死灰復燃。2020年,全市各區基本完成小污染源排查工作,中心城區完成“散亂污”污染源的關停、治理并納入有效管理。 未達標排放的企業一律依法停產整治 在深化工業污染治理方面,《規劃》提出將持續推進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將煙氣在線監測數據作為執法依據,加大超標處罰和聯合懲戒力度,未達標排放的企業一律依法停產整治。 2020年底前,完成排污許可管理名錄規定的行業許可證核發。按照“核發一個行業、清理一個行業、規范一個行業、達標一個行業的原則”,結合合肥市實際,全面開展排污許可專項核查和清理整頓工作,對無證排污單位依法依規責令停產停業。 在治污同時,《規劃》提出合肥將大力培育綠色環保產業,積極支持培育一批核心競爭力強、在全國及全省有重要影響力的大型節能環保龍頭企業,支持企業技術創新能力建設,加快掌握重大關鍵核心技術,促進大氣治理重點技術裝備等產業化發展和推廣應用。 [科技支撐]構建“天地空”一體化大氣污染管控系統 此次規劃范圍為合肥市所轄全部行政區域,包括蜀山區、瑤海區、廬陽區、包河區、巢湖市、長豐縣、肥東縣、肥西縣、廬江縣,轄區總面積1.14萬平方公里。 為在全市范圍內實現“精準管控”,《規劃》提出合肥將構建“天地空”一體化大氣污染管控系統。 依托市生態環境大數據平臺,構建“天地空”一體化大氣污染管控平臺,承接衛星遙感、公安天網、數字城管網絡系統、大氣標準監測站數據及“天地空”一體化大氣污染管控系統包含的其他項目數據。此平臺將建設統一的數據分析研判與目標管理平臺,明確重點控制區域及重點控制污染源,實現空氣質量綜合分析研判及展示,計劃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同時,建立一體化大氣污染監測體系。2021年6月底前完成不低于263個遠程視頻監控運行,重點監控秸稈焚燒情況。持續推進大氣微觀站建設,今年12月底前,各縣(市)區、開發區重點區域完成大氣微觀監測站建設,完成全市7個港口大氣小型標準監測站建設并聯網。 針對車輛尾氣排放,《規劃》提出,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遙感監測點位15個,OBD排放監測設備安裝500套,并接入“天地人車”一體化機動車排放監控系統平臺,實時監控車輛尾氣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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