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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發布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 |
(時間:2021/12/14 9:08:56) |
吉林省生態環境廳組織起草了《吉林省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目標到2025年,全省生態強省建設取得階段性成果,生態經濟實力、環境資源承載能力、生態系統服務功能、全民生態文明素質顯著增強,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初步形成,碳排放強度持續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減少,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穩中有升。
《規劃》指出“十四五”期間要實現大氣質量新改善。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實施空氣質量鞏固提升行動,突出抓好細顆粒物和臭氧協同控制,強化區域、時段、重點污染物差異化管控,突出秸稈、燃煤鍋爐、柴油貨車、工業企業、揚塵和餐飲油煙等重點污染源整治,加強其他污染物協同治理,逐步增加優良天數比例,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還百姓“藍天白云、繁星閃爍”。《規劃》中提出“十四五”期間要從以下三個方面加強區域協同管控:
加強細顆粒物和臭氧協同控制
協同開展細顆粒物和臭氧污染防治。開展細顆粒物和臭氧協同控制行動,明確控制目標、路線圖和時間表,削減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開展協同治理科技攻關,統籌考慮細顆粒物和臭氧污染區域傳輸規律和季節性特征,制定分區域、分時段、分領域、分行業的差異化和精細化協同管控施。到2021年底,細顆粒物濃度控制在30.9微克/立方米以下;到2025年,細顆粒物濃度控制在29.5微克/立方米以下,臭氧濃度上升趨勢得到遏制。
完善區域大氣污染綜合治理體系。開展大氣污染專項治理和聯合執法,制定和完善市(州)間重污染天氣應對、執法督查、重大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等會商、協作機制,加強中部城市群聯防聯控。強化省際間溝通協調、聯合執法、跨區域執法和交叉執法等聯動合作,完善與遼寧省、黑龍江省、內蒙古自治區的大氣污染聯防聯治、應急響應協商機制,協同開展燃煤污染等區域共性污染問題治理,合力應對大范圍重污染天氣。著力打好重污染天氣消除攻堅戰,到2021年底,重污染天數比例達到1.2%;到2025年,重污染天數比例達到0.7%。
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體系。加強省級環境空氣質量預測預報能力建設,進一步提升細顆粒物和臭氧預報準確率。構建省、市、縣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體系,完善預警應急的啟動、響應、解除機制,暢通信息公開和公眾監督渠道。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實施工業企業“一廠一策”清單化管理和重點行業績效分級管理,推動企業主動提高治污水平。
實施差異化管控措施
推進城市大氣環境質量持續改善。推進大氣環境網格化監管系統建設,優化調整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環境空氣質量未達標城市新建項目主要污染物全面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到2021年底,地級及以上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達到90.7%;到2025年,地級及以上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達到92.3%。將縣級納入大氣質量日常管理范圍,按月開展縣級大氣質量排名,對排名持續靠后、質量明顯下降的縣(市、區)進行約談。
突出不同時段污染治理重點。春秋季重點聚焦秸稈全域禁燒,嚴厲打擊露天焚燒行為。夏季重點聚焦臭氧污染防治,著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堅戰。秋冬季重點聚焦采暖燃煤污染治理,完善燃煤供熱鍋爐錯時啟爐方案,實行水泥等重點行業差異化錯峰生產,在保障冬季供熱和電力可靠供應的前提下,優先調度可再生發電資源。
實施重點行業氮氧化物深度治理。推進鋼鐵、水泥、焦化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推進玻璃、有色等行業污染深度治理,強化自備燃煤機組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管控。嚴格控制物料儲存、輸送及生產工藝過程無組織排放,重點涉氣排放企業逐步取消煙氣旁路,因安全生產無法取消的,安裝在線監管系統。2021年,全省氮氧化物重點工程減排量達到0.48萬噸;2025年,全省氮氧化物重點工程減排量達到3.19萬噸。
推進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實施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控制,以石化、化工、涂裝、醫藥、包裝印刷、油品儲運銷等行業領域為重點,安全高效推進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實施原輔材料和產品源頭替代。加快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重點企業、產業集中園區治理和在線監控設施建設,推進重點企業建設監測、防控和處理相結合的揮發性有機物治理體系,開展化工園區揮發性有機物監測監管體系試點示范建設,實現揮發性有機物集中高效處理。2021年,全省揮發性有機物重點工程減排量達到0.15萬噸;2025年,全省揮發性有機物重點工程減排量達到1.03萬噸。
突出重點污染源治理
深入推進秸稈禁燒管控。實行秸稈全域全時段全面禁燒,健全五級網格化監管體系,完善包保機制,實施省級巡查地方檢查的監管機制,嚴密關切、嚴厲打擊違規露天焚燒秸稈行為。壓緊壓實地方政府主體責任,強化責任追究,保持秸稈禁燒高壓態勢。建設全域秸稈禁燒監控系統,運用衛星監測、無人機和視頻監控等信息化手段,及時發現和處置秸稈焚燒問題。
深化燃煤鍋爐綜合整治。嚴控新建燃煤鍋爐,縣級以上城市建成區原則上不再新建每小時35蒸噸以下燃煤鍋爐,其他地區原則上不再新建每小時10蒸噸以下燃煤鍋爐。在不具備熱電聯產集中供熱條件的地區,按照等容量替代原則建設大容量燃煤鍋爐。推動大型燃煤鍋爐超低排放改造,推進裝機容量20萬千瓦以下燃煤火電機組、35蒸噸及以上供熱燃煤鍋爐超低排放改造。加大燃煤鍋爐監管力度,對超標企業實行“冬病夏治”。
持續打好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深入開展清潔柴油貨車、清潔柴油機、清潔運輸、清潔油品等專項行動,實施更加嚴格的車用汽油質量標準,深入開展機動車路檢路查到2025年,基本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嚴格新生產機動車、發動機、非道路移動機械企業監督管理,基本消除未登記或冒黑煙工程機械。建設高排放車輛監測管理系統,推進全省互聯互通“天地車人”一體化的機動車排放監控系統建設,強化柴油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全天候、全方位的排放監控。
深入推進工業污染源治理。持續推進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加大工業污染源煙氣高效脫硫脫硝、除塵改造力度,重點排污單位全部安裝自動監控設備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全面加強工業無組織排放管控。推進重點行業污染深度治理,鼓勵企業采用先進適用的清潔生產原料、技術、工藝和裝備,長春市、吉林市、遼源市等空氣質量未達標地區新建項目主要污染物全面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持續開展“散亂污”企業排查整治,完善動態管理機制。加強油氣回收裝置管理。
加強揚塵和餐飲業油煙精細化管理。推廣綠色施工,強化城市施工現場、堆場、裸地、門市裝修等揚塵污染防控,嚴格建筑工地、渣土運輸車輛等規范化管理,逐漸提高城市道路機械化清掃覆蓋面,推進揚塵管理精細化、規范化、長效化。強化餐飲業油煙監管,餐飲服務場所、機關、學校食堂等按規范要求安裝和使用油煙凈化器,在長春市開展餐飲油煙監測監管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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