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訂閱社區雜志 |
【法規】我國大氣水土“十條”相關法律法規將悉數出齊 |
(時間:2014-6-5 9:45:29) |
我國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相關國家及法律法規正在加速完善。在昨日國新辦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環保部副部長李干杰明確表示,繼我國已經出臺的《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大氣十條”)后,今年我國還將抓緊制定出臺《水污染防治條例》和《土壤污染防治條例》(即“水十條”和“土十條”)。至此,我國大氣、水、土壤環境保護和污染治理相關的國家級法規都進入了制定階段或已經出臺。 “總體來看,去年我國環境質量狀況有所改善,但生態環境保護形勢依然嚴峻!崩罡山芙榻B,去年全國監測空氣質量的330個城市中,僅有69.5%質量達標,而且其中還有近八成尚未執行新空氣質量標準。此外,相對容易被民眾忽略的水、土壤環境質量也不容樂觀,李干杰透露,去年我國4778個地下水監測點位中,較差和極差水質的監測點高達59.6%;而且全國現有土壤侵蝕總面積高達2.95億公頃,占國土面積的30.7%。 在業內看來,長時間以來,標準嚴格、處罰力度強大的環保上位法的缺位是導致各地環境違法問題難以受到有效約束的主要因素之一。北京漢卓律師事務所律師朱立新介紹,我國現行的《大氣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的最近一次修訂、出臺時間分別是2000年、2008年,已明顯不符合當前治污、環保形勢,而《土壤污染防治法》至今仍在醞釀出臺中,國內尚無國家級法律法規對相關領域進行系統性的規定、約束,環保領域上位法的不完善和空白問題較凸顯。北京公眾環境研究中心主任馬軍表示,經由全國人大審議通過的國家級法律修訂、出臺可能需要長達幾年,因此,各種“十條”作為行政性法規率先出臺可以彌補政策空白,也可以為水、土壤污染防治法的修訂提供一些依據和參考,縮短相關部門初期在起草法律時為編制共性、原則性規定的內容上耗費太多時間,這也意味著我國環保上位法的建立完善進程正在全面提速。 “目前,由于民眾都看得見、感受得到的空氣污染現象頻繁發生,因此‘大氣十條’還是《大氣污染防治法》的制定、修訂進程都在不斷加快,但實際上,水和土壤污染治理的緊迫性并不亞于大氣污染,而且,大氣治污過程相對容易,相關部門關停、限制污染源排污后,隨著空氣的流動,空氣質量就會改善,但土壤、水被污染后,僅對污染源進行處理還不夠,還需要對已經被污染的土壤、地下水進行長時間、大面積的修復,上位法如果遲遲不出臺,即使國家耗巨資對土壤、地下水污染進行治理,可能實施效率也并不高。”馬軍稱。
|
|
|
|
推薦圖片 |
|
熱點文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