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東莞市住建局獲悉,從明年起,全市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單體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和政府投資新建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將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新建商品住宅項目至少20%的建筑面積需執行綠色建筑標準。 據了解,明年起新建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及有中央空調系統的中小型公共建筑項目必須落實用電分項計量裝置設計,建筑內各能耗環境,如中央空調系統、照明與辦公設備、動力設備能耗等實現獨立分項計量。樓宇建筑能耗監測系統建成后,計量結果將接入市建筑能耗監測云平臺中心。 根據綠色建筑基本技術指標,公共建筑的屋頂綠化面積占屋頂可綠化總面積的比例達到30%以上;建筑室外透水地面面積占室外地面總面積的比例不得低于40%;建筑的綠化、景觀、洗車等用水采用非傳統水源,綠化灌溉采用噴灌、微灌、滴灌等高效節水灌溉方式。 明年,東莞將新增一批綠色建筑試點項目:東莞生態園區落實綠色生態城(園)區試點建設,園區新建建筑綠色建筑比例達到100%;松山湖高新區的大學創新城、臺灣高科技園、中以國際科技合作產業園等新建項目均將執行綠色建筑標準。 同時從明年起,全市新建商品住宅項目應落實規劃建筑面積20%以上(并不少于一個單體項目)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分期開發或報建的項目,每期均應落實規劃建筑面積20%以上(并不少于一個單體項目)執行綠色建筑標準。 根據要求,居住建筑的居住區綠地率不得低于30%,人均公共綠地面積不低于1平方米;屋頂采用綠化隔熱措施的面積達40%以上。住區非機動車道路、地面停車場和其他硬質鋪地采用透水地面的面積,占室外地面總面積不得低于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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