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訂閱社區雜志 |
【固廢】河北省環保廳開展專項整治非法處置危險廢物 |
(時間:2013-7-18 10:26:27) |
河北省環保廳為加強危險廢物污染防治,有效降低環境風險,日前在全省范圍內開展危險廢物專項整治,強化危險廢物全過程管控,嚴厲打擊非法轉移、利用和處置行為,全面提高危險廢物環境管理水平。 據了解,此次專項整治從今年5月開始至明年5月底結束,歷時一年,共分為動員部署、各地自查、集中整治、重點整治、評估總結5個階段。 摸清重點行業危險廢物底數 督促各企業建立管理臺賬 河北省是重化工大省,鋼鐵、焦化、化工、醫藥等行業產量居全國前列,而這些行業也是危險廢物的主要來源。由于危險廢物種類多、產生量大、涉及行業范圍廣,如何全面掌握危險廢物的具體分布情況和污染程度成為加強危險廢物監管并實施有效處理的前提。 為進一步摸清重點行業危險廢物底數,專項整治過程中,河北省以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金屬冶煉,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煉焦,電子元件制造,鉛蓄電池制造,多晶硅生產等行業為重點,結合河北省主要污染源調查,全面推行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和資料申報制度,督促各企業建立危險廢物管理臺賬,確保2013年底前掌握重點行業危險廢物產生種類、性質、數量及貯存、轉移、利用和處置等情況。 同時,在針對重點行業調查摸底過程中,著手分析研究典型工藝下危險廢物的產生種類、特性、時間規律、產生量規律,為環境管理提供參考依據。 強化全過程管控 重點把握產生、轉移、處置環節 “此次專項整治將以危險廢物產生、轉移和處置利用3個環節為重點,全面排查相關企業,實現全過程監管。”河北省固體廢物管理中心主任曹培鋒介紹說。 在加強建設項目審批源頭監管方面,河北省將從嚴審批產生危險廢物的新建、擴建項目,并對“十二五”以來省級審批的重點項目進行“回頭看”,對危險廢物產生、貯存、利用和處置情況、風險防范措施和管理計劃進行重點核查,對危險廢物貯存、利用和處置措施不落實的,一律不予批復試生產,不予通過建設項目環保竣工驗收。 在規范危險廢物轉移行為方面,將重點檢查2011年以來在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督察考核中不達標的企業。對危險廢物非法轉移、傾倒和無證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以及超量、超范圍、超期經營等違反有關規定的單位,以及造成環境污染的企業和個人,將依法從重從快嚴懲并按高限處罰。對分批次非法轉移危險廢物的,將按多個違法行為,依法分別處罰。 與此同時,加大利用處置設施治理整頓力度。要求各地對危險廢物產生單位自有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開展全面排查和評估,以省級以上危險廢物產生單位監管重點源自有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和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單位為重點,對危險廢物焚燒和填埋設施開展監督性監測。各危險廢物產生單位和危險廢物經營單位,對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的主要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開展自行監測,并公開監測結果,接受社會監督。 按照規定,凡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或未遵守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規定的利用處置設施,將責令停止建設或生產,限期補辦手續,處以罰款。對危險廢物產生單位和經營單位污染物排放超標的利用處置設施,責令限期整改,并處以罰款。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對危險廢物經營單位將暫扣或吊銷其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對危險廢物產生單位將依法責令關閉。情況嚴重的地區,河北省環保廳將停止受理區域內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辦理。 建好設施實現安全集中處置 逾期建不成將區域限批 危險廢物數量巨大,成分復雜,難以處置,極易引起突發環境事件,而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則是實現危險廢物安全處置和環境安全目標的根本保障。 針對當前存在的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滯后、運行水平低等問題,河北省要求各地加快推進列入《全國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建設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內的相關項目建設,并規定應于2013年底建成并試運行的危險廢物焚燒、填埋等集中處置設施,逾期不能建成并試運行的,將停止區域內產生危險廢物、且自身不具備處置能力的新、改、擴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審批。 對已經建成的《規劃》內危險廢物焚燒、填埋集中處置設施以及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要求在2013年底前,抓緊完成項目各單項驗收,開展二惡英監測,具備總體竣工驗收條件的,盡快辦理總體竣工驗收。 此外,對已經試運行的《規劃》內危險廢物焚燒設施,要求加大危險廢物收集力度,到2013年底前,焚燒設施試運行時間在1年以內、l年~2年和2年以上的,其焚燒設施負荷率應分別達到40%、60%和70%以上。 嚴防重金屬污染 加強鉻渣和廢印刷電路板監管 重金屬造成的環境污染危害日益凸顯,是當前亟待妥善解決的突出環境問題。在此次專項整治中,河北省就加強新產生鉻渣和廢印刷電路板監管提出了明確要求。 河北省要求各地對轄區內所有鉻渣產生單位都要建立監管檔案,如實記錄產生、貯存、轉移、利用、處置情況。對各地新增的鉻渣產生企業,要及時建檔、全面記錄、認真監管,并及時報河北省環保廳備案。自今年起,每季度都要對鉻渣產生單位開展一次檢查,確保新產生鉻渣原則上在當月內無害化利用處置完畢,堅決防止產生新的遺留鉻渣。 同時,以印刷電路板制造業、電子廢物處理企業和廢印刷電路板處理企業為重點,開展專項檢查,重點檢查相關單位是否將廢印刷電路板交由持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并有相應能力的單位處理或自行規范利用處置;廢印刷電路板后續處理產物是否流向污染嚴重的企業或作坊非法利用處置。并要求廢印刷電路板產生單位所在地環保部門與處理企業所在地環保部門建立信息對接聯絡機制,聯合追蹤廢印刷電路板的流向。
|
|
|
|
推薦圖片 |
|
熱點文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