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近期出臺的《大同市綠色建筑創建行動方案》的要求,我市將深入開展規范綠色建筑標識工作,讓綠色建筑真正起到標桿示范作用。 據了解,綠色建筑認定是依據《綠色建筑評價標準》和綠色建筑評價技術細則,按照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相關管理辦法,確認綠色建筑等級并進行信息性標識的一種評價活動;綠色建筑評價指標體系由節地與室外環境、節能與能源利用、節水與水資源利用、節材與材料資源利用、室內環境質量和運營管理或全生命周期綜合性能6類指標組成。我市將根據住建部要求,在國家、省住建主管部門組織指導下積極開展綠色建筑認定工作,通過認定的綠色建筑將分別授予三星、二星、一星綠色建筑標識。與此同時,我市還將按照國家和省級住建部門的要求,積極開展規范、管理工作,完善綠色建筑標識申報、審查、公示制度,實行全國統一的認定標準和標識式樣,將認定項目納入全國綠色建筑標識管理平臺;同時,規范綠色建筑標識管理,對弄虛作假行為給予限期整改或直接撤銷標識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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