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訂閱社區雜志 |
《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EOD)項目實施導則(試行)》發布 |
(時間:2024/1/4 9:50:14) |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金融監管總局辦公廳近日聯合發布關于印發《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EOD)項目實施導則(試行)》的通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積極穩妥、規范有序推進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EOD)模式創新。
通知提出,強化項目謀劃,提高項目質量。堅持EOD模式的核心要義,嚴格按照《實施導則》開展EOD項目謀劃、立項、實施和評估工作。聚焦重點,實事求是,做實做細項目前期,提高項目謀劃質量。各省級試點要從嚴把控,確保符合《實施導則》相關要求,嚴控項目數量,提高項目質量。
積極穩妥推進,加快項目實施。各地方要加強項目實施的資源要素保障,推進項目落地實施。鼓勵與周邊其他項目協同發展和綜合賦能,提升項目增值空間。項目入庫后內容原則上不得調整,重大變更需按照新項目重新入庫。注重項目建設和后期運營,確保生態環境質量穩步改善和產業可持續發展。
加強跟蹤調度,及時總結成效。各地方要加強項目調度,對實施效果好、做法典型、示范性強的項目,及時總結項目實施、運營和管理經驗,打造形成典型案例,加強典型案例宣傳和推廣。對于形成典型案例、項目實施較好并取得成功經驗的地區,可適時謀劃新項目。各地方應于當年12月底前將本地區EOD項目實施效果、政策創新、典型案例等情況報送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強化風險防控,推進持續發展。各地方應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嚴格防范債務、金融、廉政等各種風險。項目實施各方要強化契約精神,防止出現違約或糾紛。金融機構要加強項目審查,嚴格資金使用管控,嚴防資金挪用,鼓勵開展有利于EOD項目實施的金融政策、產品和服務創新。項目實施主體要加強政策、市場、經營風險研判,加強風險防控與應對。
|
|
|
|
推薦圖片 |
 | 湖北首家生態環境與低碳產業學院揭牌成立 | 12月5日,湖北首家生態環境與低碳產業學院揭牌成立。該學院由武漢輕工大學牽頭,聯合20余家業內企業共同組建,中國科學院院士王焰新、中國工程院院士高翔等11位專家受邀擔任該學院專家指導 |
|
|
|
|
熱點文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