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記者從省生態環境廳獲悉,為進一步深化重點行業績效分級管理,精準落實差異化環境管控措施,該廳近日印發了《關于做好2023年重點行業績效分級和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修訂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全省組織開展績效分級回頭看,嚴格開展績效分級審核評定,實施“有進有出”動態調整。
通知要求,7月底前,各省轄市(示范區)生態環境局(含航空港區分局)要對本轄區的A級、B級及績效引領性企業進行績效分級全面復核,逐家開展資格審查、現場核查回頭看工作。對不符合績效評級的企業要進行動態調整。
在績效分級審核評定方面,通知進一步明確了“河南省重污染天氣應急應對信息管理系統”申報功能全年開放。各省轄市(示范區)生態環境局要合理安排企業申報評定時間,認真組織開展資格審查、資料審核和現場核查,及時完成A級、B(含B-)級和績效引領性申報企業的評審,以及C級企業的評級,每月月底前上報審核評定成果。
科學劃定重點行業績效分級對環境保護意義重大。據了解,我省在重污染天氣期間實行差異化環境管控措施,績效評級A級和引領性企業,在重污染天氣期間可以采取自主減排措施,而B級及以下和非引領性企業,則需要在重污染天氣期間按照國家和省級應急減排措施調整生產。
根據最新公布的重點行業績效評級結果,我省目前共認定A級、B級企業及績效引領性企業335家,其中A級企業36家、B級企業276家、績效引領性企業2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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