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城鄉建設局官網11月30日消息,為促進裝配式建筑高質量發展,合肥市城鄉建設局、合肥市財政局制定了《合肥市裝配式建筑財政獎補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辦法》明確,合肥市財政局將裝配式建筑市級獎補資金納入年度預算,獎補資金可用于裝配式建筑項目建設的咨詢、設計、生產、施工、運維、科研、信息化等方面。由縣(區)級財政投資的各類新建裝配式保障性住房項目(含裝配式農村住房示范點,示范點應不少于50戶),裝配率達到30%(含)以上的,工程竣工驗收后,市級財政給予每平方米50元補貼,裝配率達到50%(含)以上的,給予每平方米100元補貼,獎補面積按單體建筑計容面積之和進行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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